八大举措推进工业用地提质增效

  为深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不断提高江苏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和产出效益,推动高质量发展,近日,江苏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工业用地提质增效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八条意见涉及工业用地提质增效的方方面面,干货满满。

  提高新上工业项目用地容积率低限

  意见提出,根据产业需求核定工业用地容积率。苏南、苏中、苏北新上工业项目用地容积率一般不低于1.5、1.2、1.0,高标准厂房用地容积率一般不低于2.0,按工业用地管理的研发项目用地容积率一般不低于2.5。鼓励建设使用高标准厂房,用地规模小于1.5公顷且适宜使用高标准厂房的工业项目,一般不予单独供地。

  加强工业用地地下空间开发利用

  意见指出,各省级及以上开发区应结合本区域各类产业布局、人口分布、交通网络等,划定重点地下空间建设区域,统筹开展人防工程、轨道交通、综合管廊等建设。鼓励工业项目利用地下空间建设仓储、停车设施以及生活配套等设施等。

  共建共享服务配套设施

  工业用地也要强化配套设施建设。意见提出,鼓励各业态所需的配套服务设施集中建设,促进共享共用。经市、县人民政府同意,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产业园区中工业项目配套建设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用地面积占项目总用地面积的比例上限由7%提高到15%,建筑面积占比上限由15%提高到30%,提高部分主要用于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严禁建设成套商品住宅。

  增加混合产业用地供给

  促进土地用途混合利用和建筑复合使用。具体来说,鼓励同一地块内工业、仓储、研发、办公、商服等用途互利的功能混合布置。单一工业用地内,研发、中试设施、检测等其他产业用途和配套设施的建筑面积占地上建筑总面积的比例上限由15%提高到30%,其中用于办公、生活配套设施的比例不超过地上建筑总面积的15%。

  盘活存量工业用地空间

  存量工业用地空间如何盘活?意见给出明确路径。如通过产业更新、增容技改、综合整治等多种模式盘活存量低效用地。允许土地使用权人自主再开发,或以转让、入股、联营等方式开发低效工业用地。建立低效用地主动退出机制,原土地使用权人无法实施自主再开发的,可向政府申请土地收储并获得合理补偿。

  发挥国土空间规划引领作用

  在规划引领方面,意见明确要划定工业用地保障线,引导工业向园区集中集聚,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将国土空间规划的空间管制要求和规划控制性指标落实到土地要素配置上,明确土地利用效率提升、结构优化等目标等。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意见中提出,在市级计划保障的基础上,对列入国家和省重大项目清单的项目,实行用地计划“核销制”,做到“应保尽保”。对省确定的16个先进制造业集群,新一代信息技术、数字科技、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技术和新医药、绿色低碳、新兴服务业、未来产业等“7+X”战略性新兴产业且用地集约的,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的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各地要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初创企业、小微企业使用高标准厂房给予倾斜支持。

  强化协同监管服务

  各地各有关部门还要建立政府负总责、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协调联动机制,在项目准入、履约监管、绩效评估、激励约束等方面强化协同,切实加强工业项目“事前、事中、事后”服务监管。

 

(来源:现代快报)

 

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本站删除。

 

首页    产业资讯    八大举措推进工业用地提质增效